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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章 抗尸毒血清

截一小段,在金毛老外的腋下扎紧,然后对老吕说:“看来得赶紧出去了,要不然,这条胳膊就得废了。”

老吕:“以他现在的状态,根本无法通过断龙石外面的天路。如果绳子充足的话,还可以从往生门垂到地下河。但是咱们绳子已经所剩无几,哎!依我看那,还是寻找其他出路吧。实在不行,就把他的胳膊砍掉算了,最起码还能保住小命。”

常书看了看金毛老外的胳膊,抽出砍柴刀就要去砍,老外吓得将胳膊藏在身后,声音颤抖的说:“常爷,常爷。no,no。”

常书站在他面前,把柴刀抗在肩膀上,得意的说:“行啊,小子。识时务者为俊杰,竟然知道常爷我这点爱好。不过,我也是没有办法,这条胳膊嘛……”

老外赶紧说道:“我有抗毒血清,我,我还知道另一条出路。”

他的话一说出口,常书和老吕相视一笑,我这才明白,他俩唱了一出双簧,逼着金毛老外说出了实话。

常书:“说吧,现在该往哪边走?”

“我要先去拿血清。”

常书:“不会再耍什么花招了吧?”

“不敢不敢,刚才我心窍里面有个鬼……”

常书:“那叫鬼迷心窍。”

“对,鬼迷心窍。你们不责怪我,还救了我,我很感激。”

常书:“还算你有良心,你的血清呢?”

“在另一个盔甲里,我想我必须马上注射,现在我的胳膊已经没有知觉了。”

常书搀扶起老外,边走边说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罗伯特。”

常书:“萝卜,特?别扭。”

我:“你就把他当成姓“罗”,叫伯特,不就行了。”

常书:“算了,怎么样都行,也就一代号而已。你不还叫二狗呢嘛。哎,我说萝卜,当时你没有光源,是怎么摸黑逃到这里的?你是不是对这里很了解?而且你没事吃饱了撑的,开棺材干啥?”

罗伯特从上衣兜里掏出一个二十公分长,比手指稍微粗一些的手电。他按下上面唯一的一个按钮,手电打开,亮光竟然比我在镇上买的强上不少。

罗伯特:“这种手电防水、抗摔、耐高温,最主要的是能持续使用七十二小时,你要是喜欢,就送给你。”

说完,把手电交给常书,常书接过去,随身放好。看来罗伯特是彻底妥协了,他用这种方法向我们表明,他不会再逃跑了。

常书:“接着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