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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3章 资金大案

明宁市信用联社开设了两个个人存款账户(A和B)。

黄信明在A帐户中存入5000万元,并将B帐户存折及两本存折的密码交给杨东刚。

接下来,在蔡美慧的办公室内,杨东刚按照蔡美慧的指导,对B存折账号、存折号码等项目进行遮盖、涂改,将其变造成A帐户的存折内容,并到明宁市信用联社城区信用社许镇霖处办理存折更换,凭着黄信明提供的身份证及存折密码,杨东刚再次领取账号为A的存折。

最后,杨东刚再次赶到明宁市信用联社,蔡美慧利用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,审批同意将账号为A的存折内的5000万元资金划入陈军个人账户。

为了感谢蔡美慧在存款、划帐等操作中的帮助,同时还可以进行长期合作,作为回报,杨东刚给予蔡美慧200万元好处费。

有意思的是,蔡美慧收取好处费的方式相对“巧妙”,自己并不直接收取。

据交代,在杨东刚、黄信明进行存款操作的前一日,杨东刚约蔡美慧见面商谈存款操作事情,在蔡美慧、林盈薇要离开时,杨东刚将事先准备好的100万元现金送给蔡美慧,蔡美慧示意一起来的林盈薇予以收取。

剩下的100万好处费则是通过银行转账完成,同样也是先转入林盈薇的个人账户。

蔡美慧要求林盈薇用其银行卡收取该笔款项,林盈薇明知上述款项系杨东刚送给蔡美慧好处费的情况下,还是将自己银行卡提供给杨东刚,杨东刚通过转账,在林盈薇的银行卡内划入人民币100万元。

为何蔡美慧会让林盈薇出面为其收取好处费?纯粹是为了规避风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