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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一章 救命恩人

顾白徵扯掉身上的麻袋,刚想丢掉,又想到里面好像还有那客栈老板看不上的小玩意儿。顾白徵又有点不舍得了。

她能舍得老板拿走她那么多的金银细软,那么多的钱财,但是那些小玩意儿好歹是她花了一天时间慢慢挑选出来的。顾白徵才不舍得。于是她把麻袋像披肩一样披在身上,翻身坐在马上。

马因为是之前拉车的马没有鞍,至少还有嚼子。

顾白徵深吸一口气,知道自己要出大招了。她转过头对着野狗们做一个鬼脸说:“你们别惹我哦,我生气起来自己都害怕!”

野狗们哪里知道顾白徵说的什么,只是看着顾白徵转过身子低下头离他们有点近,立刻扑过来。

顾白徵反应敏捷,躲了过去,否则,大概就毁容了,毁容倒也不错,至少能躲过各方的追查吧。

这样说起来,为什么大家都要找她啊。她和他们真的不能一笑泯恩怨呢?

顾白徵支起了身子,然后伸手抱住了马儿的脖子,她在马儿耳边发出了一些什么声音,然后马儿似乎听懂了的,开始走一种诡异的步伐。

要是有人像拍电影一样的拍摄,效果想必是极好的。因为一匹马,居然就这么拉着一群子的野狗进行了风骚的s形走位。甩掉了几只野狗,也让几只直接撞到了树上。

这是怎样高级的走位方式啊。

然后摄影机可以拉近镜头,看马背上一个披着麻袋的美少男,眉目清秀,抱着马脖子,脚下夹着马腹。一看就是会玩的。

显然是少年控制着马甩掉那些野狗。

本来不可完成的任务,在顾白徵手上就算是简单的了。

为什么?

顾白徵会口技,这点当初在太后面前就展示过了。厉害的口技不仅仅是学习动物或者模仿别人的声音呢,甚至可以和动物交流。这样说起来,顾白徵在野外确实比较厉害的。

仅仅是会口技,未必能甩掉野狗,还需要马术。

对于马术这种东西,想必很多人都知道,有钱人才玩的。

在现代,顾白徵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孩,十一岁开始骑马,因为懂得动物的语言,技术越发高超,只不过顾白徵在现代似乎一直都很低调,她的父母亲人都不知道她会这样。

一个军三代的孩子,小时候其实很长时间都是和她爷爷的马儿度过的。老一辈带兵打仗确实都还是骑着马的。

现在,顾白徵未必不想和野狗谈和,可是野狗们也表示了,我们好饿